2014年度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告
2015年1月14日
一、耕地保护情况
(一)确保本辖区现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耕地、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2014年底耕地保有量43270.49公顷,基本农田面积36525.92公顷。
(二)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补平衡及其他规模整治项目和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014年度建设占用土地213.8385公顷,补充213.8385公顷。
(三)按时完成年度应拆旧复垦任务,归还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四)完成本辖区增减挂钩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编制完成《南乐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9年)》,根据《规划》文本显示,南乐县可整理项目用地规模5061.2公顷,整理潜力2478.4公顷,新增耕地1740.82公顷。
二、建设用地预审
(五)完成濮阳众汇食品、傅潭酒业、府前街改造、产业集聚区昌州路、花园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仓颉路改造、第一高级中学搬迁、邦太食品、凯嘉工艺品、濮阳金帆混凝土等项目的预审,涉及面积102.872公顷。
三、建设用地管理与审批
(六)城镇建设用地“三界四区”落实到位,主要拐点设置标识并向社会公布。设立标志牌140余块,发布公告20余张。
(七)获批城市建设用地批次3个、增减挂钩批次1个、单独选址批次2个共计284.7345公顷,上报省政府待批批次2个计74.738公顷。
(八)上报1个批次的乡镇农用地转用批次,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833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8332公顷。
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九)完成县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汇总上报工作,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工作,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十)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年检任务和网络报备工作。
五、土地执法监察
(十一)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3.21%。
(十二)无重大典型案件和部、省、市挂牌督办案件,无重大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
(十三)建成县执法监管平台。
(十四)会同县综合执法局清查出4宗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五)接到上级交办案件25宗,反馈率达到100%。巡察发现违法用地30宗,面积4.65公顷,耕地4.31公顷;立案查处21宗,面积3.83公顷,耕地3.49公顷;制止9宗,面积0.82公顷,耕地0.82公顷;结案21宗,结案率达到100%。
(十六)实施综合执法行动4宗,有效打击县域内“双违”行为。
(十七)完成警务室建设。
六、土地征收
(十八)获批新增建设用地67.9928公顷,征收30.3999公顷,征地率44.71%。
(十九)2011—2013年批准征收面积379.2042公顷,实际征收379.2042公顷,征收率100%;批准面积258.1917公顷,供地面积227.2962公顷,综合供地率达到88.03%。
七、储备土地管理
(二十)制定2014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并实施。完成拟储备19.2102公顷,入库7.8198公顷,供应7.8198公顷,已入库供应率100%。
八、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十一)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同比下降7.2%,建设用地地均税收同比增长10%。
(二十二)无违规调整矿业权设置方案现象。
(二十三)2014年度,市政府确定南乐县重点项目28个,其中在建项目25个,未开工项目2个,道路升级改造项目1个。截至目前,25个在建项目已全部完成用地预审,完成率100%;5个项目已进入招拍挂程序;12个项目已报省政府待批;8个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证》。
九、征收土地补偿
(二十四)严格履行征地程序,按照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征地补偿标准并及时足额补偿到位,村集体均已出具收款票据。
十、安居工程保障工作
(二十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应保尽保。供应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面积55734平方米。
(二十六)人地挂钩试点单位制定并落实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收益返还使用办法。
十一、信访及案件受理
(二十七)受理信访件26件,其中京访件6件,直接受理9件,县委书记大接访7件,县政府督察局交办3件,全部结案。
(二十八)主动公开事项公开率、申请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答复率均达到100%。
(二十九)完成2011年及以前的地质环境项目(仅涉及濮阳县局、清丰县局)。
(三十)无新增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
十二、重点项目及专项工作
(三十一)市局重点督查的2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了6个,其他项目手续办理正在推进中。
(三十二)切实降低用地报件退件率、补正率;矿业权登记审批会审和省地勘基金项目探矿权设置核实意见按时回复率达到100%。
(三十三)按时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面启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外业调查已完成,正在进行内业数据整理工作。
(三十四)按时完成节约集约专项督查工作。
(三十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基准地价更新前期准备工作,濮阳市相关专家已经验收完毕。
(三十六)无效矿业权注销(吊销)清理出库率100%。
(三十七)科学规范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实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无截留、挪用、坐支现象;按时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网络直报任务。
(三十八)未发生或及时妥善解决阻挠国家出资地质勘查项目施工现象。
十三、法律法规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
(三十九)重点围绕“6.25”全国土地日、“4.22”世界地球日、“8.29测绘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登载稿件36篇;上报省厅及市局政务信息180余条,其中被省厅采用7条,被市局采用42条。
(四十)实现与市国土资源局主干网联通。视频会议系统验收合格。
(四十三)应对热点舆情和处置应急事件及时有效。
十四、测绘管理
(四十四)建立稳定的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城关镇“数字乡镇”建设成功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