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乐国土公示﹝2018﹞11号因南乐县城乡总体规划调整,依受让人申请和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拟对2宗已出让地块用地性质依法予以变更,现将有关...
乐国土公示﹝2018﹞11号
因南乐县城乡总体规划调整,依受让人申请和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拟对2宗已出让地块用地性质依法予以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变更用地性质2宗地概况:
1、乐地2012-61号宗地,位于县城区一行路西侧、木伦河路北侧,出让面积3690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乐国用(2013)第0003124号,原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至2053年4月19日止;
2、乐地2015-35-2号宗地,位于一行路西,规划路东侧、木伦河路北侧,出让面积22798.4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乐国用(2016)第0015号,原用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限至2056年5月31日止。
二、拟变更情况:
该2宗地受让人南乐县圣大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该2宗地合宗后用地性质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根据《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正大家居南侧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批复》(乐政文﹝2018﹞14号)、《南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1号)精神和《南乐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乐规条字第410923201801005号),结合南乐县城乡总体规划,我局确定合宗后新地块出让面积55948.06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一行路、南至规划木伦河路、西至规划兴国路、北至规划爱民路,出让年限居住用地至2083年4月19日止、商业用地至2053年4月19日止。拟与南乐县圣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公示期:2018年5月2日至 2018年5月11日
四、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请南乐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bet365是合法的
单位地址:南乐县仓颉东路55号
邮政编码:457400
联系电话:0393-6268589
联 系 人:李慧敏
电子邮件:nlxgtjly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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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