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主要职责:承担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事项的组织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建设...
主要职责:
承担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事项的组织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指导监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农用地转用工作;参与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涉及建设用地事项的协调、服务和指导。
编制实施全县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县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参与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省、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研究拟订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机关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组织有关综合研究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开发政策;拟订有关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承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动态平衡项目的立项和验收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指导监督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土地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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